各有关单位:
根据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全校领军人才梯队及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在2016年获得的主要业绩成果情况;梯队建设情况;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的自身考核
主要考核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本人发挥作用情况,包括本人和本学科在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学术地位及学术技术水平,本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本年度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学习培训情况;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业绩成果情况;组织指导梯队人员开展学术活动、进行课题研究,发挥传帮带作用情况等。
(二)对领军人才梯队建设的考核
主要考核梯队的自身建设和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所发挥的作用情况,包括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工作任务、科研内容及方向和发展前景;人才的培养、使用情况;梯队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完善的规划和制度,能否定期开展活动,梯队的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是否合理;学科、专业的产学研是否能够紧密结合,取得了哪些科研、教学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有具体事例、数字及奖励证书等);学科、专业是否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学科梯队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三)对领军人才梯队所在单位的考核
主要考核所在单位对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的重视、关怀、支持情况,包括主要领导重视情况。能否提供一定的科研、培训经费和良好的工作条件,能否派出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及梯队成员进行学术交流、进修培训和考察学习,学科、专业带头人及梯队的各项优惠政策能否较好地落实,岗位补贴能否及时发放等。
二、考核办法和步骤
(一)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提供材料
各领军人才梯队填写《牡丹江市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表》(附件1)、《牡丹江市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后备带头人考核表》(附件2)和《牡丹江市领军人才梯队成员构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按照考核评估内容的要求撰写2016年度梯队工作自检评估报告,准备有关开展活动的原始记录、文字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所在单位提供材料
所在单位要对领军人才梯队自检情况进行汇总并撰写部门考评报告,报告中要对各个领军人才梯队的表现、作用等做出客观评价,提出保留或调整的明确意见,对如何解决领军人才梯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推进领军人才梯队的健康发展等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对原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因退休(含经组织批准退居二线)、调离(含调入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在原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某一领域中处于全市乃至全省领先地位且我市尚未建立梯队的学科(专业),由所在单位以正式文件提出调整、新建或撤销申请,各学科(专业)原则上按1名带头人、1-2名后备带头人、第三梯队人员3-5人,其他梯队成员若干人的结构进行调整和申报。
(三)市人社局组织考核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对各领军人才梯队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届时将分别召开领军人才梯队座谈会,听取各领军人才梯队主管部门领导关于梯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研、培训和梯队总体规划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梯队带头人2016年度工作汇报等情况,查阅成果证明、获奖、专利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查看领军人才梯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对各领军人才梯队的考核情况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下发考核评估通报。对梯队建设成绩优异、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领军人才梯队予以表彰,对达不到要求的领军人才梯队或带头人及后备带头人予以取消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程序规范。各项工作要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善,上报的各类材料要做到内容符合要求,全面准确,格式统一。所有材料均按A4规格上报,依顺序装订成册,其中佐证材料和论文、论著用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附电子版(PPT)。
(二)保质按时。各领军人才梯队请下载相关附件,并按要求抓紧实施考核评估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业绩、重公论,在2017年2月27日将有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syrsc@163.com。
四、参加考核的领军人才梯队
序号 |
梯队名称 |
带头人 |
后备带头人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
蔡丽华 |
张丽 |
2 |
化学学科 |
庄志萍 |
郝国栋 |
3 |
数学学科 |
|
王岚,张国铭 |
4 |
历史学学科 |
郑云波 |
国洪梅 |
5 |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 |
车红梅 |
吴媛媛 |
6 |
生物学学科 |
金志民 |
魏继承 |
7 |
体育学学科 |
栾振昌 |
李忠堂、刘会成 |
人事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