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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江市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7-19 15:53  

各县(市)、区人社局,省直、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随着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培训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岗位管理培训的层次和标准,提升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水平,针对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技术工人培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培训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实两创”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规划和“五城”建设目标需要,通过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抓好基础。充分调动技术工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吸取新知识、学习新技能,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在工作实践中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也为岗位技能培训、证书使用、考核考绩等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拓展渠道。围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扩大培训主体范围,将中省直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任制和合同制工人纳入岗位培训计划。进一步拓展技工培训渠道,有针对性地对技术工人进行全方位、多样化的培训。

3、培训要求。根据技术工人队伍现状,本着为技术工人搞好服务、解决难题的原则,对各县(市)、区,省直、市直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技术工人,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进行管理。

二、证书管理

1、规范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事业单位聘任制和合同制工人,中省直驻牡单位技术工人、聘任制和合同制工人,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管理科负责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鉴中心颁发相应的证书。

2、更换证书。将牡丹江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证书更换为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本人自愿、统一申报原则,集中做好岗位证书更换工作。

联系人:王彦明。电话:6172068。

邮箱:rsjjgglk0001@163.com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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