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振我校学术影响力,加强我校内涵建设,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原则,推动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我校于2015年11月25日发布了《关于<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三个新修订制度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讨论并对《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涉及到的《牡丹江师范学院重要期刊目录》目录进行必要的、科学的补充。各单位对《期刊目录》进行了意见反馈。科研处根据学校学科及专业分布的需要,兼顾到学术性、科学性的特点,在汲取反馈意见,参考南大核心、北大核心、AM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RCCSE(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学术论文行业标准,以及东北师大、浙江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兄弟高校重点期刊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该目录。经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重要期刊目录进行公告。本目录适用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发表在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科研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