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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
2017-10-14 08:35  

此表一式两份,不得呈报复印件,粘贴好近期彩色照片。表格中填写内容不得打字。填表时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和每页最下边的注解。

1.主管部门及其代码均填省教育厅,代码为A06;填写申报学科时,必须按《申报学科目录》(见附件7)所列科目对口申报。若本目录中没有明确的学科,请征求申报者本人意见,申报目录中相近学科。

2.学历;取得多个学历的人员,首先将最高学历和学位填写在《评审表》的第1页“基本情况”栏,然后将高中以后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在《评审表》的第2页“学习经历”栏分行填写。其中将培训、进修、留学等学习经历也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在“学习经历”栏内。

3.申报教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在《评审表》的相应栏内填写自己所具备的教师资格名称及其证书编码。

4.申报教师任职资格者,其教学工作量必须填写清楚。要注明任教时间、课程名称、年级、学生人数、课时数等;要按任课时间先后顺序,分行详细填写,不能笼统合在一起填写;教学情况必须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在填写指导研究生情况时,要注明指导时间,学生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单独指导还是合作或协助指导。

5.第4页主要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调研)报告、第5页任现职以来科(教)研或专业实践情况,须经科研处或教务处审核后并加盖公章。

6.申报讲师任职资格人员需呈报“社会实践和指导教育实习”表(附件8),其中指导教育实习需经教务处审核加盖教务处公章,贴在《评审表》第7页。

7.第10页中“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栏,由所在单位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填写。此栏考核结果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才允许上报。

8.第11页中分别填写: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经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认为该同志具备***任职资格条件,同意上报” (加盖基层单位行政公章);

思想品德考察组意见:“该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意推荐***任职资格”(加盖基层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公章);

教育教学考察组意见:“经教育教学考察组考核,该同志教育教学水平能力考核:***分,同意推荐”(评审教师系列的人员填写,评审其它系列不用填写,加盖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公章);

填写表决结果时要与上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人数相同,同意票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才允许上报。

9.外语、计算机成绩单粘贴在13页处,将原件贴在主表上,免试人员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贴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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